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3.65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7月 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且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066,9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3%,最高成交价为30.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0,073,49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至上限区间为 1,666.67万股至 3,333.3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3%至 1.4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0月 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年11月8日,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股的比例为0.06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1.20元/股、最低价为 30.8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1,257.28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潘雪平先生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2024年7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年 7月 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万元且不超过 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2.03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10%,最高成交价为 11.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0,942,467.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9 元/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 2024年 6月 14日及2024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2024年 6月 14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截止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9,456,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最高成交价为 5.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256,729.54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 19,456,139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779792)用于可转债转股。
该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18.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继 2024年 4月 26日完成 2024年内第 1期人民币 10亿元的回购方案后,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 2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1.02元/股(实施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调整后价格),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自 2024年 4月 30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20,771,358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758,008,350.8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42%,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 36.4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33.7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蛇口”)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5.68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2亿元,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4%,最高成交价为 10.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79,832.78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2月7日和2024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3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06%,最高成交价为18.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86,8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5,100,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最高成交价为 18.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8,017,757.3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于 2024年 5月 27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4.53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最高成交价为 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148,635元(不包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m6米乐官网 米乐M6平台入口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26.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327,76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3.06元/股,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4,468股至 928,9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77%至 1.5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68%。最高成交价 24.91元/股,最低成交价 24.7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846,56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含)且不高于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及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67,53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36,056,857股(不包含2024年10月1日至今可转债转股数量)的比例为0.474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542.3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 9月 19日,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东微”)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0.0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7)以及公司于 2024年 9月 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 35.00元/股(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34.575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398,850股,占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总股本的 1.0142%,最高成交价格为 22.8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51,067,080.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 3月 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2日、2024年3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03,649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的比例为 0.75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5.00元/股,最低价为 58.2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89,549.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1)。
2024年 11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成交最高价为m6米乐官网 米乐M6平台入口 5.00元/股,成交最低价 4.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3,795,413.63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9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成交最高价为 5.0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4.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3,795,413.6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